李公堤四期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12日   
  
  | 项目名称 | 李公堤四期智能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GYY201202027 | 
| 招标人名称 | 苏州圆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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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点 | 金鸡湖大道北侧,金鸡湖南岸 | 
| | | 1 | GYY20120202701 | 李公堤四期智能化工程 | 施工 | 公开招标 | 3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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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 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企业资质要求选择 | [建筑智能化工程三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 | 
|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 [机电工程二级] | 
| 3.企业业绩要求 |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除学校、医院、厂房外)智能化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除学校、医院、厂房外)智能化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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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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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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